6月30日,界面海南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及有关文件要求。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海南省将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对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提出更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
《通告》指出,在2021年6月20日前(含)已在海南省商务厅备案登记的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辆和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已经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辆,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此外,如何确认个人购买的重型柴油车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车主可登陆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www.vecc-mep.org.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