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原标准50%执行

4月29日,南通住房公积金网发布《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通金管规〔2021〕1号》。

《通知》提到,为推动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按照原标准的50%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人。

本通知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4月30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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