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昀正式起诉父亲张健,事涉两起纠纷

张若昀本人否认签署协议,并表示:“没签过约,未曾收钱”。

图片来源:微博@张若昀STUDIO

据天眼查消息,2021年3月15日,张若昀因委托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正式起诉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以及父亲张健,该案件已经于4月21日开审。

图片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梦都公司由张若昀的父亲张健创立,张健曾在2012年至2015年担任梦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尽管如今张若昀将父亲告上法庭,但他们一度深度捆绑。张若昀2004年出道,可直到2014年在电视剧《新雪豹》中饰演周卫国才开始进入大众视野,而张健是该剧的导演、编剧和制片人。张若昀也曾多次出演由张健执导的剧集,包括《黑狐》、《恋歌》、《霍去病》等。此外,张若昀出道后曾签约梦都公司,并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担任该公司的法人。

张若昀与父亲张健的矛盾早在2018年就初见端倪,当时父亲张健并未出席张若昀的婚礼。而事情的起因要回溯至2016年。

华策影业2020年6月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显示,2016年,其子公司华策影业(天津)有限公司与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及其核心艺人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在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由梦都影业核心艺人出演华策影业(含关联公司)投资拍摄的四部影视剧项目,每一项目酬金均为5000万元,总额两亿元。2016年12月,华策影业向梦都影业支付了协议项下1.5亿元款项。其后,公司向梦都影业及其核心艺人提供了多个影视剧项目,均被拒绝。2017 年8月,各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梦都影业及其核心艺人将其收取的其他影视剧6500万元酬金支付给华策影业,以此抵扣《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一部影视剧项目。梦都影业分别于2017年11月及2018年8月返还600万元及1500万元。

由于梦都影业及有关责任人拒不返还其余款项,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华策影业于2019年6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梦都影业等签署的《合作协议》,要求梦都影业等返还1.44 亿元酬金以及违约金,同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已查封相关责任人名下房产作为保全措施。

华策影业2020年年度报告截图

4月26日,华策影视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该年报显示,2021年3月8日,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解除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等主体与华策影业(天津)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向华策影业返还1.29亿元并支付违约金6813 万元(总计19713万元),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报告同时显示,华策影视正在向法院申请执行。

4月28日,法人杂志的记者向华策影视询问“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是张若昀还是其父亲张健”时,华策影视表示“一切以年报信息为准”。张若昀方目前未对该事件进行回应。

具体由谁承担连带责任,或许就是张若昀与父亲张健之间的矛盾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发布的案号为(2018)浙01民特88号的裁定书,2016年,华策公司作为甲方、梦都公司作为乙方、张若昀作为乙方艺人、张健作为丙方,各方签订《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演员张若昀参演华策公司四部电视剧事项。由此可知,华策影业提及的“核心艺人”为张若昀。

张若昀微博截图

然而,张若昀本人否认了该协议。2020年6月,张若昀在微博发文称:“没签过约,未曾收钱”。

案号为(2020)浙民终1422号的裁定书显示,2019年8月21日,张若昀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管辖异议申请书,认为该《合作协议》中“张若昀”的签名字迹并非本人书写形成,其中的仲裁协议对其无约束力,杭州仲裁委员会对张若昀无管辖权。

张健和梦都公司则称,涉案合作协议中关于张若昀的演出及费用等事宜,系张若昀通过微信授权张健及梦都公司去洽谈、确定和签署的,但对于该协议中的担保和仲裁条款则没有明确授权。张若昀确未在涉案合作协议上亲笔签名,而是加盖了张若昀的签名章。

2019年9月5日,杭州仲裁委员会驳回张若昀的管辖权异议,确认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上述仲裁案件有管辖权。随后,张若昀不服一审裁定,向法院提起上诉,但浙江省高级法院于2021年1月14日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目前,法院还未公布张若昀与梦都公司之间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决结果,而这将决定张若昀在与华策影视的纠纷中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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