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4月27日消息,日本政府综合创新战略推进会议27日决定了一项基本方针,规定研究人员在接受国家资助时,有义务报告来自外国的资金合作。此举旨在确保透明度和防止技术流向海外。会议还确认了新设调查研究机构的方针,就经济安全保障领域的课题开展研究并建言。
科学技术担当相井上信治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在国际合作研究的重要性被重新认识的背景下,有必要消除对来自外国的不当要求及技术外流的担忧。”
据报道,日本政府将根据上述基本方针,于年内修改此前已确定的公共研究费相关指针。报道称,被要求报告海外资金的主要是申请政府“竞争性研究费制度”的研究人员。若发现虚假申报,除不予采纳或取消采纳,还将设最长5年的限制申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