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批准女性员工休“月经假”,韩亚航空前CEO被裁定有罪

韩联社4月25日消息,韩国最高法院周日表示维持下级法院裁决,对韩亚航空前CEO金秀川罚款200万韩元(约合1800美元),原因是后者拒绝批准女性员工休受《就业法》保护的“月经假”。

报道称,金秀川在2014年和2015年共拒绝15名空姐的138项休假申请,他于2017年被起诉。根据当地法律,公司必须在女性员工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每月允许1天的“月经假”。

金秀川称,这些员工没有提供月经证明。在最初的裁决中,法院表示,要求员工提供月经证明可能“侵犯隐私和人权”,并创造一种“员工不申请休假”的文化,因此作出罚款的判决。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了先前的裁决,称不存在法律错误或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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