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警方发公开信,呼吁勿对当地商户选择性执法

去年以来,大量义乌企业因间接涉电信诈骗案遭冻结银行账户,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引发关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翟星李 实习记者 丁倩倩

编辑 | 赵孟

近日,一份名为《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一封信》公开信在网络上流传。公开信的内容为呼吁全国公安机关在“断卡行动”中理解义乌贸易型经济的特殊之处,请各地公安机关勿对义乌商户“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这份公开信落款为义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去年以来,大量义乌企业因间接涉电信诈骗案遭冻结银行账户,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引发外界关注。

4月12日,界面新闻向义乌市公安局求证此公开信的真伪,该局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情况”。金华市有关方面工作人员回应界面新闻称,这封公开信并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义乌市为浙江省金华市下辖的县级市。

公开信称,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外商无法进入义乌,给义乌的外贸行业带来了极大影响。“断卡行动”及打击深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团伙与地下钱庄勾结,结合更趋于紧密进行洗钱,将诈骗赃款直接变现成货款转给经营户进行洗白,造成义乌经营户银行账户被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冻结情况频发,让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出现了企业因流动资金问题面临破产,经营户支付不了供货商货款,甚至出现发放不了工资等情形,给义乌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并发生了多次群体性信访、闹访事件。

公开信对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提出4点具体意见,分别是:对能够提供经营主体资质、订货凭证、出货凭证、外贸货代主体、对应货款收款凭证的经营户,适用以证人证言方式取证,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承担追溯与印证资金来源渠道的非法性;适用认定合法经营户善意取得货款情形不建议采用强制要求经营户退钱,或者以采取强制措施施压方式进行扣押钱款;不建议针对经营户采用“退钱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类似的选择性执法活动;对经营户取证结束后,采用解除冻结、限额冻结或者采取一些保证资金安全情形下的约束性措施等方式,对疑似赃款予以处置;对于一些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义乌公安将不予支持,并将认为具有过错的情形,上报相关部门,由主办方承担相应执法活动的责任。

“希望我们能共同理解,避免将一个受害群众的损失转移至另一个守法公民身上。从而让社会再增加一个受害者。”公开信中写道。

这封公开信的落款为义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但公开信未载明发布日期,也没有加盖公章。金华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界面新闻表示,并未见过此信件,不过在得知义乌公安局未给予确切答复时,该工作人员称“是假的,一定不要转发。”

不过,公开信中也包含部分已经被官方证实的真实信息。比如,公开信称“为了稳定义乌外贸环境,促进义乌经济发展,义乌市政府针对银行卡被冻结一事,抽调义乌商务局、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司法局、中国小商品集团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了银行账户冻结援助中心,帮助经营户处置银行卡被冻结事宜。” 2020年11月,义乌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义乌发布”发布了一则消息称,2020年11月10日义乌成立银行账户冻结援助中心,并确保11月11日对外开放。

公开信息显示,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复杂,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开始前,2020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5万起,抓获嫌疑人14.5万名,同比分别上升65.6%和74.1%,成功止付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亿元。

2021年1月25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联席办督导组在组长、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姚剑波的带领下,来义开展“断卡”行动专项督导工作。目前“断卡行动”仍在全国开展进行中。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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