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投资者如何维权?虚增百亿利润成A股史上最大造假案,昔日大白马康得新遭强制退市

*ST康得自2021年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郭净净

康得新 (*ST康得,002450.SZ) 启动A股退市。

4月6日晚,深交所公布,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对康得新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康得新当天公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要求康得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康得新透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康得新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康得新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1号)认定的事实,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康得新更因虚增利润119亿元,成为A股史上规模最大财务造假案件的主角。

2019年7月5日,证监会公布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分别于2015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30.89亿元、39.74亿元、24.77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134.19%、136.47%、722.16%。

4年,康得新累计虚增利润119.21亿元。没了虚增利润,该公司2015年至2018年分别亏损14.81亿元、17.55亿元、24.60亿元、23.57亿元。调整财报后,康得新2019年亏损扩大至71.72亿元。此外,2020年,康得新继续巨亏32.0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也-14.67亿元,期末净资产为-93.63亿元;其2020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至此,康得新同时出现重大违法类和财务类两项终止上市情形。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康得新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时点早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点,深交所按照财务类退市情形对康得新股票启动终止上市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康得新及实际控制人钟玉等高管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9月27日,证监会对康得新及钟玉等给予警告、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1年1月20日,涉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康得新及钟玉再被处罚。

到2019年7月8日停牌时,康得新股价被锁定在3.52元/股,市值124.64亿元。至今,康得新仍拥有13.31万户股东。

对于投资者的损失,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在退市过程中,证监会将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

深交所此前具体指出,投资者可以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依法向康得新及相关责任人主张民事赔偿。投资者保护机构也可以通过支持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方式积极发挥作用,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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