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向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温州民商银行被罚225万

罚单显示,温州民商银行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蒋文茜

编辑 | 张一诺

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公布1张罚单,剑指温州民商银行。

罚单显示,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贷资金直接或者变相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张昊对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负直接责任。王海潮对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负审查责任;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审查责任。林爱莲对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负主要管理责任;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主要管理责任。薛笑丹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直接责任。潘愉宽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审批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温州民商银行处罚款人民币225万元;对张昊警告;对薛笑丹警告;对王海潮分别警告;对潘愉宽警告;对林爱莲分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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