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数知科技陈鹏、时忆东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据证监会网站23日消息,经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20,591万元;2020年1月至6月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1,635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陈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时忆东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严格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充分尽职履责,推动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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