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公大·海润经济犯罪论坛”举办,双方共建经济犯罪研究基地

首届“公大·海润经济犯罪论坛”举办,双方共建经济犯罪研究基地

未来十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将每年共同举办一届经济犯罪论坛,探讨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经济犯罪热点问题。
首届“公大·海润经济犯罪论坛”举办,双方共建经济犯罪研究基地

图片来源:论坛主办方

记者 | 周姝祺

12月13日,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首届“公大·海润经济犯罪论坛”在北京召开。会上,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发起成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济犯罪研究基地”。

今年论坛的主题是“私募基金刑事合规和权益保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私募基金领域代表及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就私募基金募集、投资、管理和其他关联的刑事法律实务进行了研究和分享。

校所联合共建经济犯罪研究基地

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活动形势严峻,案件数量、规模居高不下。经济犯罪不仅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冲击了国家经济发展,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为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培养更多专业法制人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推动校所联合,共建经济犯罪研究基地。双方将通过合作办学,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队伍建设,加强学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的资源共享。

“(双方)要协同开展人才培养,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校园教育教学和律师事务所实践教育教学有效融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在论坛上表示。

据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超介绍,律所也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学校相关学科人才培养,促进经济犯罪理论和实务研究。

多方共论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控

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5.9万起。这一年,也被私募基金业界称为“爆雷年”,针对私募基金的合规运营开始重视,围绕风险防控的刑事合规建设迫在眉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院长戴蓬介绍,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不按规定注册登记;违规募集资金;在投资、管理、退出等阶段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占挪用募集资金、基金管理人失联等。

首先在私募基金募集阶段,任何不合规操作都可能会使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潭。这需要私募基金刑事犯罪风险预防必须做好事前防范,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审查合格投资者条件等。

在私募基金投资阶段,领沨资本创始合伙人况斯薇指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时存在被目标公司诈骗的风险,目标公司故意虚构事实,骗取投资款项或故意隐瞒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事实。

“我们在投资的领域所面对的也是在非公开市场的一些企业,那么信息是完全没有办法做到足够的对称。” 况斯薇说,“在这样一个非公开市场里面,真实世界并没有被完全的还原,非常多的信息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核实。”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刘晶晶同样指出投资阶段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她表示,潜在的被投企业的大股东管理层为了达到基金投资的目的,会夸大自己的技术优势和商业前景,甚至是通过数据造假,包括恶意隐瞒或欺诈的方式来营造企业良好的声誉或影响力。

针对这一问题,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圣怀建议,如果目标公司骗取投资款项,构成了刑事诈骗,私募基金应当迅速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厘清事实经过,及时报案。如果案件未被受理,可以申请相应的救济,如申请复议或复核,必要时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在私募基金管理阶段,违法、违约使用资金,违法、违规利用内幕消息和违法经营等问题屡见不鲜。另外,现实中常常出现私募基金本身并未违法犯罪,却由于与私募基金有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从而受到牵连的现象。

“我们会对很多被投企业派驻董事监事乃至于财务总监,那么一旦出现企业出现各类欺诈行为的时候,作为总监、高管都不可避免的承担各类责任。” 基石资本管理合伙人陶涛表示。

面对此种情况,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振祖介绍,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梳理事实,搜集证据并和公安机关进行良好的沟通,争取调查机构的理解。

据界面职场了解,未来十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将每年共同举办一届经济犯罪论坛。双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多方专家,讨论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经济犯罪热点问题,为化解行业风险,保障企业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专业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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