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1.1亿元资助橙子映像,获得邓超影视作品20%投资权和独家宣发权

此次对外借款,光线传媒不仅能每年收取8%的利息,还获得未来3年橙子映像主控的至少4个影视项目不低于20%的投资权和独家发行权,其中,至少3个影视项目的主创人员为邓超。

作者 | 云梦泽

11月30日晚,光线传媒公告,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光线影业拟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亿元的财务资助。

光线传媒公告

此次对外借款,光线传媒不仅能每年收取8%的利息,还获得未来3年橙子映像主控的至少4个影视项目不低于20%的投资权和独家发行权,其中,至少3个影视项目的主创人员为邓超。

1.1亿元将用于橙子映像回购4%股份,邓超、钱瑞做担保

公告介绍,鉴于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橙子映像拟对其现有股权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回购其股东上海恒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4%的股权,光线影业本次提供的资金将用于该回购股权事项。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方为橙子映像,出借方为光线影业,担保方为邓超、钱瑞;借款金额1.1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8%。

违约责任方面,如果橙子映像逾期还款,应按未返还金额的万分之四/日的标准向光线影业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此外,针对该笔借款,邓超、钱瑞同意向光线影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橙子映像还同意以其应收账款为光线影业设定质押、提供担保,光线影业为质押财产的质权人。如果橙子映像违约,光线影业有权选择同时或单独择其一行使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权利或应收账款质押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橙子映像及邓超、钱瑞承诺,光线影业(含其关联公司)在本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权选择行使(或不行使)由橙子映像(含其关联公司)主控的不少于4个影视项目分别不低于20%的投资权和独家发行权,其中,至少3个影视项目的主创人员须为邓超。

具体以光线影业(含其关联公司)与橙子映像(含其关联公司)及/或担保方邓超另行签署的专项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光线持股25.92%,橙子映像出品了《银河补习班》、《我和我的家乡》等影视作品

工商资料显示,橙子映像成立于2013年8月28日,注册资本312.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钱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演出经纪);影视策划;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等。

股权结构方面,橙子映像目前共有5名股东,其中上海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持股26.88%,光线传媒持股25.92%,武弢(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持股24%,一尘 (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持股19.20%,上海恒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4%。

橙子映像已完成的承制项目有《传闻中的陈芊芊》 等(图片来源:《传闻中的陈芊芊》剧照)

光线传媒解释称,根据其他股东目前的经营发展及资金状况,暂时无法向橙子映像提供较大金额的借款。

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橙子映像的总资产为7.37亿元,总负债为3.3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03亿元;2019年度,其营业收入为3.72亿元,净利润为5433.3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橙子映像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光线传媒在公告中介绍,橙子映像是影视文化内容生产公司,业务涵盖影视投资、影视制作、艺人经纪、舞台剧演出、剧场运营等多个领域。

自成立以来,橙子映像出品了众多优秀影视剧作品,如《银河补习班》《我和我的家乡》《恶棍天使》《战狼II》《乘风破浪》《安家》《传闻中的陈芊芊》等;此外,已完成的承制项目有《传闻中的陈芊芊》《我和我的家乡》之《回乡之路》等。

电影《银河补习班》由橙子映像出品(图片来源:《银河补习班》剧照)

目前橙子映像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内容创作团队以及制作团队,整体资产质量较好,无不良资产,无不良信用记录,盈利能力相对较高,整体偿债能力较好。

 

此次资助有利于橙子映像股权优化调整,并加强光线与橙子映像的影视项目合作

光线传媒在公告中强调,为有效防范本次财务资助的违约风险,橙子映像及其关联公司以其应收账款为本次借款设定质押,光线影业为质押财产的质权人。同时,橙子映像的本次借款由邓超、钱瑞向光线影业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橙子映像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全部款项,则光线影业有权同时或单独择其一行使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权利和应收账款质押权利,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光线影业及其关联公司有权选择行使或不行使橙子映像及其关联公司主控的不少于4个影视项目分别不低于20%的投资权和独家发行权。

光线传媒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股权优化调整和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橙子映像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较好,偿债能力较强;加强了公司与参股公司影视项目的合作,拓宽了公司的业务资源;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了公司的相关风险。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他事项:2019年3月下旬,光线传媒曾公告,子公司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北京全擎娱乐提供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目前已提供1720万元借款)。

光线传媒表示,除此次对橙子映像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来源:新剧观察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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