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谢志辉

11月10日,浙江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大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剧目演出、内容制作、联合体运营、文化产业规划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浙江演艺集团拥有浙江歌舞剧院、浙江演出院线经营管理公司、浙江舞台工程管理公司等9家独立子公司,当前着眼于再创浙江文化新优势,打造成文旅融合、多元创新、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浙江文化龙头企业。
杭州大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年演出和活动场次近2000场,未来有望在大剧院运营管理、文化综合体运营管理、商业综合体艺术空间三大领域形成新的文化商业模式。
此次双方合作,将发挥浙江演艺集团的内容制作和品牌优势、大丰文化全产业链的市场拓展和渠道优势,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共同在省内剧院院线和剧目全国巡演展开深入合作。据悉,未来三年,大丰文化将把浙江演艺集团各艺术院团出品的精品剧目在全国巡演200场次以上,推广和传播浙江省文艺院团,在演出交流中讲好浙江文化故事,共同推进浙江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浙江文化产业在全国影响力。
同时,双方还将进一步探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有效整合,深入推动浙江省演艺产业的发展,奋力打造与浙江“三地一窗口”相适应的文明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