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6验证码又惹麻烦 视障者因无法识别难购票而起诉铁总

视障人士陈斌因图形验证码的阻拦无法通过12306网站购买返乡火车票,一纸诉状将铁路总公司等三家单位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单位承诺对该网站进行信息无障碍改造。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月25日,在京工作的视障人士陈斌(化名)因图形验证码的阻拦无法通过12306网站购买返乡火车票,一纸诉状将铁路总公司等三家单位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单位承诺对该网站进行信息无障碍改造。

1月24日,猴年春运拉开帷幕。但是,视障者陈斌在购买火车票时却遇到不小的障碍。

“2010年我从老家甘肃庆阳来北京工作,每年过年都是自己买火车票回家。以前没有12306网站,都是去火车站或订票点购买,实名制之后推出网络购票,最初的验证码是英文加数字的组合,也能买到票,但2015年12306网站验证码升级成图片验证之后,就没办法在网上买票了。”陈斌对界面新闻解释。

由于12306的图形验证码必须依赖视觉识别,他要想买火车票,就不得不比其他人多跑一趟火车站,为此要付出更多时间和经济成本。

虽然自幼双目失明,但上网对于陈斌而言是一项基本技能——他能够熟练地利用读屏软件操作电脑和手机。但12306网站的图形验证码却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我平时网上买东西什么的都很习惯了,但是火车票真不行。到点验证码那个地方,就没办法了。打电话订票,必须赶紧到车站把票取出来,不然就过期了,要么就直接去窗口买。反正每次买票都是要多跑一趟火车站,太不方便了。要是再退票或者改签,那就要多跑两趟了。”

陈斌工作的按摩店,员工都是视障人士。陈斌也想过找人帮忙,但同事都是视障者,遇到的情况和自己一样。找不熟悉的人帮忙又害怕泄露隐私,毕竟实名制购买需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所以他只好自己跑火车站。

从12月开始,陈斌就筹划回家的事。他的老家在甘肃,但是他每次都是坐火车到西安再转汽车回家。陈斌说:“我回家从来都买不到去兰州的车,因为兰州车少,别人早在网上抢完了。窗口卖票预售期比网上晚两天,所以根本抢不到。西安的车还多一点。我前阵子经常在12306网上查,过年前几天西安的车都有票,但是看着票就是没法买。最近店里人手紧,请假也不好请,一直在发愁,就怕西安的票也卖完了。”

1月24日上午,在霸王级寒潮之下的严冬里,为了买票陈斌不得不请假去了北京西站。为了少耽误上班时间,他来去坐出租车,花了110块钱。这次,他终于买到了回家的车票。但是,110块钱的打车费,意味着大半天的工资就没了。遇到改签、退票等事情,就得继续跑一趟火车站。

他开始思考一些问题:“难道因为我们看不见,就剥夺我们在网上买票的资格吗?看不见又不是我们的错,为什么我们买票就要比别人花更多钱和更多时间?作为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网站,他们的设计方案把我们排除在外,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早在2012年,曾经有多位视障人士向当时的铁道部申请信息公开,询问12306网站的无障碍设计方案,得到的答复是“没有”。2015年初,12306网站的验证码由数字和字母的组合模式升级到现在的图片验证模式,引发全国各地百余名视障人士给铁总写联名建议信,呼吁加强网站无障碍建设,铁总一直未予回应。

1月25日上午10时许,陈斌在律师黄锐的陪同下将一份民事起诉状送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状里的被告有三家单位,分别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信息技术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他们分别是12306网站的所有者和设计者。陈斌的诉求有三条,分别是:要求三被告承诺对12306网站进行信息无障碍改造,赔偿原告物质损失110元(因不得不前往火车站购票而多支出的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1元,承担本案诉讼费。

代理律师黄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55条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24条中也有类似规定。

“铁路部门在设计12306网站的时候,不可能不知道视障人士也要坐火车出行,现在他们的设计方案因为缺乏无障碍方面的考虑,导致视障人士没法使用,而通过网站接受购票、退票、改签等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是目前其他服务渠道没法替代的,这样一来,视障人士坐火车出行比其他旅客更困难更麻烦,甚至要花费更高的成本,这侵犯了他们平等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就好比银行门口有一排台阶,但是没有轮椅上下的无障碍坡道,坐轮椅的人就没法接受银行的公共服务。法律对这种侵权责任的认定是很明确的。”

此外,工信部于2012年颁布了《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标准号YD/T 1761-2012),在技术层面对网站的无障碍设计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该标准4.2.2条目下对验证码的技术要求是“如果网页中存在非文本验证码,则应提供适合多种残疾人和有特殊需求的健全人使用的不离开当前操作界面的替代表现形式(例如语音验证码)”。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立案庭5号立案窗口一位工作人员接收了诉状,表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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