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埋母案”宣判:被告人一审获刑十二年

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榆林检察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案件背景:

2020年5月2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宽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随后将母亲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案件发生后,靖边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宽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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