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晴悦 刘杨闻笛 吕峰
家住西安的李女士为上班方便花费1万余元在单位附近租了间公寓,没想到刚住俩月,房东就找上了门,称自己没有收到房租,要将房屋收回。
10月16日,李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的这一遭遇称,自己在小寨附近上班,今年7月初她在某租房APP上看中了一套位于长安中路西旅国际中心的公寓,于是拨打了网站页面上显示的“房东”电话。因急于租房,李女士在了解了租金和房子的简单情况后,便和该公司业务员签订了租赁合同。
“对方给我介绍,房子租金年付的话1300元一个月,季付1500元一个月,我想着反正要住挺长时间,干脆一次性交了一年的钱,还交了1250元押金,共付16850元。”这一过程中,李女士没有见过房东,也没有房东的联系方式。
七月中旬,李女士住进了这间公寓。9月19日,下班回来的她突然发现房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留着房东的电话,要李女士尽快和她联系。
“电话里,房东告诉我托管公司跑路了,她没有收到租金,让我立刻搬家。”李女士到小寨路派出所报了案,第二天回到了自己的另一处住所。等她21日再回到西旅国际,发现房子已被断水断电,她只能搬走。

在李女士提供的一份租赁协议上,记者看到,给其出租房屋的公司名叫西安城璞遇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据其介绍,9月20日,她曾前往该公司想要讨个说法,结果发现此处早已人去楼空。之后,她又前往该公司所在的长安路派出所报警,在此处遇到不少和她一样因为这家公司跑路,蒙受损失的受害者。
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一过程中,城璞公司也曾有人联系租客、房东代表协商,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但这一方案遭到了大家的一致反对。“对方称,可以给我们赔付,但只能赔付半年,并且要减去已经住了月数的金额。也就是说,我明明只住了两个月,却只能拿回4个月的租金,损失太大了。”
李女士表示,目前,受害的租客和房东已在派出所进行了信息登记,并向雁塔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她希望,执法部门能尽快调查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就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前往这家位于南门外长安国际中心的公司走访核实,但公司大门紧锁,并无人员上班。公开信息显示,西安城璞遇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郭某。今年,该公司已两次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次为4月17日,一次为9月21日,列入原因均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