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改选举法,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拟增加20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草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此次修改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增加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的规定,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其中,将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20名,即将现行法律所规定的120名提高至140名;将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5名,即将现行法律所规定的40名提高至45名。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