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开展垃圾分类集中执法整治行动

社区肩负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职责,但没有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拥有执法权,但受人力限制,难以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的执法监管。

文 | 李佳静 陈昭

 针对部分小区垃圾分类进展缓慢、小区混投现象易反复等问题,8月19日起,鄞州区对宁丰铭庭小区、百丈花园、景湖水岸、东城阳光等21个小区启动垃圾分类集中执法整治行动,通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社区紧密协作、信息共享、“链式”运作,“管罚”联动整治一批垃圾不分类、随地扔的违法行为。

“面对面”上门指导

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联合社工上门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师傅,你们家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得不错,但收拾碗筷时,要更加留意将餐巾纸放入其他垃圾桶,不要混在一起。”在下应街道景湖社区,执法队员联合社区社工,每周二晚上定时开展上门指导,从宣传入手提高居民分类意识。

下应中队队长冯定表示,入户指导这样“面对面”的方式让居民更加容易接受,正是得益于前期大量的上门工作,执法队员对不分类行为开具整改单时,居民不易产生抵触心理,反而会觉得不好意思,承诺加快整改。执法社工张秋波则告诉记者,和执法队员们一起入户,他们的工作的底气更足了。目前,仅景湖社区,执法队员联合社工共计上门指导258户,下发整改单3份。

“点对点”管罚接力

社区肩负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职责,但没有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拥有执法权,但受人力限制,难以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的执法监管。如何形成1+1>2的推进效果?鄞州区创新推出了垃圾分类“执法联系单”制度。

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试点小区安排专人开展桶边指导、执法队员流动“巡桶”。督导员对前来投放垃圾的居民,做好门牌信息和分类质量的记录。针对分类质量差、不配合分类的居民,通过“执法联系单”的方式,告知执法部门对该住户进行跟踪指导。

福明街道东都华庭小区志愿者告诉记者,早上7:00至9:00、晚上17:30至19:30,志愿者采取垃圾“破袋”形式,对居民投放的厨余垃圾开袋检查,发现分类不规范的,详细记录住户信息和分类质量,马上联系执法队员,尤其是长期不按规定分类的居民,执法队员和社工将长期跟踪指导,倒逼居民摒弃侥幸心理。此外,部分小区撤桶并点后,居民还是按照原来的习惯在点位扔垃圾,执法队员联合社工、物业在小区内开展流动巡查及时纠正“随地扔”的问题,及时制止不文明现象。

“管罚”联动模式,在宁丰铭庭小区、百丈花园小区也显现了效果优势。8月24日晚,东郊中队两名队员对宁丰铭庭小区进行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4幢楼前有一堆食用完不久的外卖垃圾,未分类且随地乱丢。执法队员根据外卖订单上的地址立马找到该住户,并发放《接受调查通知书》。经过调查核实,执法队员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其予以200元的罚款。8月23日晚上,潘火中队执法队员和社工在百丈花园小区巡查时,发现小区绿化带里有一袋发着恶臭的食品外卖袋。中队执法队员凭借外卖袋上的手机号码锁定“嫌疑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次行动以来,试点小区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立案7起,处罚5起,各小区分类质量明显提升,宁丰铭庭等小区源头分类质量从原先的50%逐步提升至80%。鄞州区垃圾分类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还将大力推动“管罚”联动机制,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进单位、企业专项行动,切实有效提升全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质量。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