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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一诺
8月25日,广西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五份行政处罚书。
罚单显示,工行南宁分行因涉及内控管理不到位,对员工行为排查有效性不足;异常资金支付业务核查不到位;办公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多个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相关负责人杨世亮对该分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贾增峰对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另外,相关负责人梁建红因严重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涉嫌犯罪依法被逮捕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除南宁分行外,工行广西区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发现辖属机构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