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深交所向洲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显示,林洺锋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海艳和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为林洺锋的一致行动人。2019年12月26日,你们通过洲明科技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3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你们合计持有洲明科技股份的比例由53.38%降至42.86%,累计变动比例为10.5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主动减持股份比例为9.21%,认购洲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9.54%,因洲明科技实施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被动变动比例为10.85%。你们在合计持股比例累计每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及停止买卖洲明科技股票。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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