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世界末日”:获刑12年的大马前总理纳吉布称将上诉,终审判决或需一年

当地时间28日,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涉“一马”基金洗钱案7项罪名被判成立。其滥权罪名被判监禁12年,罚款2.1亿林吉特(约合人民币3.5亿元)。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5年的监禁替代。此外,3项背信罪名各判监禁10年。3项洗钱罪名各判监禁10年。所有监禁刑罚同期执行。

联合早报消息,对此,纳吉布表示,这次裁决并非世界末日,因为还有上诉程序。他说,他对此案的裁决非常失望,因此他将尽快提出上诉,并希望上诉能尽快审讯,因为他想洗脱罪名。

纳吉布在2018年7月至8月被指控利用职权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交易中涉嫌洗钱、背信、滥权等罪名。

纳吉布周二晚间在法庭外的记者会表示,他在庭内获法官允许,诉说自己担任总理九年期间的成就,并在庭内再次发誓并未挪用控状所指的4200万林吉特(约合6800万元人民币)。

SRC案主控官希旦峇兰表示,此案若上诉到上诉庭及联邦法院,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才能有终审判决。“我不知道纳吉布何时入狱,这将视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裁决而定。我预计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分别都要四至五个月才能对此案做出裁决。”

希旦峇兰周二告诉媒体,法官是根据过去超过100天的审讯、57名控方证人和19名辩方证人的证词,以及超过2000页的结案陈词后,才在周二下判。他对法庭的裁决感到满意,并认为这是正义的胜利,至于对纳吉布的刑罚,他必须与总检察署讨论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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