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再推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连续三年业绩增长

这是自2016年来长安第二次推出股票激励计划,相比之前,此次激励性计划的行权价更为合理,受众人群更广,业绩增长要求相对而言更容易实现。

文 | 杨雪

长安汽车再次推出股权激励计划。7月14日,长安汽车发布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计划向1292名中高层以6.66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是三年业绩连续增长。

这是自2016年来长安第二次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相比之前,此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更为合理,受众人群更广,业绩增长要求相对而言更容易实现。

激励对象含1292名中高层

长安汽车此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拟以每股6.66元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950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80264.85万股的1.98%。其中首次授予7890.49万股,占授予总量的83.0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4%。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292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上述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50%且当年净资产收益率≥1.7%;2022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42%且净资产收益率≥4.8%;2023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32%且净资产收益率≥5.5%。同时,上述指标均不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且每年的△EVA均为正。

也就是说,长安汽车股权激励需要三年连续业绩增长。

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

作为汽车行业首家获批股权激励的央企,2016年,长安汽车就推出过股权激励计划。以14.12元的行权价格向激励对象 202 人授予 2914 万份股票期权。主要业绩解锁条件为:以2015年净利润100.92亿元为基数,2017-2019年年均净利润增长率≥2%,净资产收益率≥15%,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后来因为汽车市场竞争激烈,车市下行,业绩均未达标,导致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

业绩目标太远,员工没激情;业绩目标太近,起不到激励作用。如何在这次激励计划中对此进行平衡?

长安汽车年报显示,2019年,公司净利润为-26.47亿元,是长安汽车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按照解除限售标准,以2019年的净利润-26.47亿元,2021年年化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可以算出2021年的业绩要求是不低于33.09亿元,同样方法,可以算出2022年为不低于49.32亿元,2023年不低于53.89亿元。对比2016年的激励计划,此次激励性计划的行权价更为合理,受众人群更广,业绩增长要求相对而言更容易实现。业内人士分析,长安汽车此次激励计划对于中高层的激励分享公司成长、稳定人才团队、调动员工积极性均有积极作用。

此次计划提出之时新总裁上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激励计划提出之时,正是长安汽车新总裁上任之时。

7月14日长安汽车还发布了第八届董事会底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聘任朱华荣担任公司总裁,聘任袁明学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刘波、何朝兵、李伟、谭本宏、刘正均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聘任张德勇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叶沛、赵非、陈伟、李名才为公司副总裁。同意将公司党委副书记王俊、公司纪委书记华騳骉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黎军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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