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消息,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周四(8日)维持了对前总统朴槿惠幕僚长、前青瓦台秘书室长金淇春的缓刑处罚。
2019年8月14日,韩国地方法院判处涉嫌在“世越”号沉船事故中对报告作假的金淇春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附近水域沉没,304人丧生,其中遇难者大部分是学生。事后有证据显示,海警并未积极救援受困者,金淇春起草了虚假的事故报告以保护时任总统朴槿惠免遭责备,这起悲剧后来也成了朴槿惠被赶下台的原因之一。直到4年后的2017年3月23日,“世越”号才得以打捞上岸。
首尔高等法院称,朴槿惠被证实事故发生时正在自己住所中,在一开始的几个小时内都不知道事故的发生。
法院方表示:“被告在提交给国民议会的报告中错误地写道,总统对事态的发展做了简要介绍,并且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法庭上,受害人的家属对裁决表示失望,称其为“对受害人的侮辱”,并呼吁检方将此案提交上级法院。韩国司法系统自上而下分为相当于最高法院的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三级,施行三审制。
受害者家属法律团队中的李正日(音)对记者说:“那些本应在国家危机中充当指挥塔的人没有这样做,他们最终制造了一个虚假的故事来避免承担责任。(对金淇春的)惩罚本应更重,更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