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熔喷布价格或被罚7200万,欣龙控股股价已连跌五日

疫情期间,多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成果显著。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市场监管部门对哄抬防疫物资的行为毫不手软,这次开出来的罚款或接近7200万元。

华夏时报23日消息,欣龙控股全资子公司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因涉嫌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哄抬价格,遭宜都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且在市场监管局送达告诫函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宜都市市场监管局拟对欣龙卫材开出了近7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欣龙控股官网显示,该集团直属和下属的控股子公司30多家,在北京、上海、广州、湖北、湖南、海南等地分别建立了运营基地和营销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

欣龙控股是名副其实的口罩概念股,其股价从2019年底的4元/股左右,一度飙涨至3月初的14元/股左右,股价在3月10日还创下10年来的新高,达14.95元/股。今日欣龙控股股价低开逾3%,目前已连跌五日。

欣龙卫材为欣龙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从事天然纤维素纤维、天然蛋白质纤维水刺无纺布的生产研发。对此次处罚,欣龙卫材申请召开了听证会。宜都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听证结果已经出来,对欣龙卫材的具体行政处罚情况,将于6月底有定论。

欣龙卫材今年3月就已因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被执法机关查处。

早在3月2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已发布《宜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哄抬熔喷布价格案件》,查处结果显示,欣龙卫材在生产成本涨幅不大的情况下,连续多次大幅提高熔喷布对外销售价格,从此前的1.27万元/吨,最高至35万元/吨,且在宜都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的情况下拒不改正。执法机关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拟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欣龙控股2019年年报显示,去年欣龙控股全年净利润约为482.6万元。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欣龙控股2020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收2.9亿元,同比增加30.04%,归母净利润约5835.37万元,同比增加1545.49%。欣龙卫材2019年营收约为6615.55万元,净利润为-174.91万元。

疫情期间,多部门联合宣布,在全国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成果显著,相关部门查处了不少企业和个人。除此之外,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纷纷对各省内的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对哄抬价格的企业进行了教育,并持续加强对这些企业的重点检查。

附:

疫情期间因哄抬熔喷布价格被查处的部分企业和个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成专案组,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支持和公安机关配合下,重点查处了哄抬熔喷布、纺粘无纺布、聚丙烯改性料等防疫物资价格的违法行为。

4月20日与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江苏省常熟市永得利水刺无纺布有限公司总经理程某某销售熔喷布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当事人从上海精发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马某处以每吨32万元的价格购入2吨熔喷布后,以每吨38万元的价格转售,并在该批熔喷布未提货期间抬价至每吨42万元再次转售(未实际成交),已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了公安机关。

4月22日、2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上海精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将纺粘无纺布售价从2-3月间的每吨2.2-3.5万元,4月7日涨至每吨5万元,4月11日涨至每吨6万元,4月14日涨至每吨10万元,半个月涨幅186%。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4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生产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4月15日后,利用市场供需紧张,将纺粘无纺布销售价格由月初的每吨1.06万元,迅速提升至每吨12万元,后稳定在每吨10万元,涨幅将近10倍,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后,交办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江门市恒通无纺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当事人原为无纺布生产企业,在当地支持下转产熔喷布,但该企业故意隐瞒产量,并多次向有关部门报告称生产的熔喷布质量不合格,自2月初以来,该公司通过不签合同、走私账等方式,大量对外销售熔喷布,5月9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没款共计3271.42万元。相关涉嫌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4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在熔喷布市场紧缺情况下,当事人通过“套餐”形式强制捆绑销售熔喷布和口罩内外层无纺布。“套餐”(1吨熔喷布+1吨内层无纺布+1吨外层无纺布)最高价格达150万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4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杭州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当事人生产聚丙烯改性料(熔喷布原料),疫情期间在产品成本没有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一周内价格涨幅344%。同时,该公司还要求前期订价低于每吨15000元的已签约客户签订补充协议,将未履行部分的价格调至每吨30000元。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3月2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对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熔喷布售价1月28日为每吨4.5万元,3月5日最高达到每吨56万元。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如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江苏省张家港骏马无纺布有限公司销售熔喷布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疫情发生前,当事人的熔喷布售价为每吨1.8万元至2万元,但从2月起价格每日上涨,3月2日之后涨至每吨40万元。市场监管总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如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月,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哄抬熔喷布价格,非法经营、生产伪劣产品的案件,抓获嫌疑人21名,收缴劣质熔喷布8.89吨,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4月22日-2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上海精发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马某销售熔喷布等防疫物资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当事人多次利用其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从上海精发实业有限公司低价获取熔喷布、纺粘无纺布后高价倒卖给其他中间商,涨幅最高一次将每吨7万元的熔喷布加价至每吨32万元。非法获利600余万元,已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了公安机关。

4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江苏苏州余某某销售熔喷布等防疫物资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当事人多次采取在合同价格之外收取“好处费”等形式变相哄抬熔喷布、纺粘无纺布、PP粒子料价格,涨幅最高一次将每吨15万元的熔喷布加价至每吨28万元。累计获利300余万元,已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了公安机关。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