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修改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将依法给予处分

据宁夏日报消息,6月9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对6件地方性法规打包修改的决定。其中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显示,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此次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删去了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给予开除处分的内容,修改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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