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大渡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和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原则。结合辖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每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校学位。本区户籍的义务教育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各类招生信息公开,区教委和学校均设立咨询电话,并通过多种渠道为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坚持网上入学原则。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2020年本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均实行网上入学,力争做到“线上办理、线下免跑”,提升招生入学便民服务质量。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户籍学生返区就读)。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本区小学拟招生109个班,共计4695个学位;初中97个班,共计4810个学位。最终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符合“三对口”适龄学生入学办法。

严格按划分的片区就近入学,其中,我区6所学位紧张学校:重庆市94中A区、重庆市95中、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含建设村校区、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分校)、钰鑫小学、大渡口小学,只招收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且在招生范围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每套城市居民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子女对口入学;

(2)其监护人在该套房产中需占51%及以上的份额(监护人已达50%份额的,与学校签订“6年或3年解决一个”的协议后予以接收入学);

(3)需提前一年(即入学前一年8月31日之前)办妥房产证明及对应户籍(自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起算,交房不足一年的新建楼盘可延迟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

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视为“三对口”适龄学生入学办法。

适龄学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父母双方户籍与适龄学生户籍均在同一户口簿上,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可以视为“三对口”由片区学校接收。

3.不符合“三对口”适龄学生入学办法。

除以上6所学位紧张学校外,其余学校对本区户籍学生按“三对口”、“两对口”的顺序依次接收入学。

4.几种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拆迁户子女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一是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二是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宽松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学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

(2)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3)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指定学校接收入学。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片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5.报名方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生秩序、减轻家长负担,幼升小、小升初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信息采集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183.230.32.191:8081/xxzs/h5/index.html#/zsindex/gglb)或请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6月13—16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以下印证材料:

(1)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

(3)小学新生需提供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为主要依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1.入学原则。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学位不紧张学校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优先接收本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再接收6所学位紧张学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额满为止。

第二,学校接收完购房类随迁子女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积分排序”原则接收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一年及以上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2.入学办法

购房类

(1)积分计算办法。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所购住宅的房产证年限计算积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2)填报要求。

若购房地址所对口的学校属学位不紧张学校,则填报时首选对口学校,否则填报无效。为确保入学机会,在填报对口学校的基础上另再选填4所意向学校;若购房地址所对口的学校不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则依次选填其他5所意向学校。

(3)录取方法。

由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电脑排序,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依序录取,额满为止。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学位申请结果。

非购房类

(1)积分计算办法。

①稳定住所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且按期签注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为依据,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未按期签注的以最后一次签注时间为起始时间);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②稳定工作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时间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在我区经商或务工的以时间长的一方为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备注】1.社会保险的缴纳中间有间断的,按缴纳时间分段累计积分。2.营业执照与社会保险只能任选其一积分。

③纳税积分办法(10分封顶)。

以招生当年前三个自然年度累计纳税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纳税的以纳税多的一方为准),纳税1万元(含)—2万元(不含)积1分,纳税2万元(含)—3万元(不含)积2分,以此类推,每达到一个更高的万元单位增加1分,积10分封顶。

(2)填报要求。

学位申请人需综合考虑租房居住地的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及积分高低,依次选填5所意向学校,为确保入学机会,不宜全部集中选填城区学校或剩余学位较少的学校。

(3)录取方法。

由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电脑排序,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依序录取,额满为止。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学位申请结果。

3.报名方式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减轻家长负担,幼升小、小升初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信息采集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183.230.32.191:8081/xxzs/h5/index.html#/zsindex/gglb)或请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类6月23—24日,非购房类6月27—28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以下印证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大渡口区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购房类还需提供房产证明);

(2)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3)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4)大渡口区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5)在大渡口区一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经商的纳税证明;

(6)小学新生需提供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或到大渡口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1.报名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报名,属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类别的学生,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6月4-5日)。经所报民办学校现场审核通过的,请家长登录指定网址(网址:http://183.230.32.191:8081/xxzs/h5/index.html#/zsindex/gglb)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在规定时间内(6月13-16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学生及监护人的信息填报。

其余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民办不兼报。报名时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6月15-19日)进行报名。

2.录取办法

经审核符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的学生,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其余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人数小于或等于电脑随机摇号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电脑随机摇号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平台上,统一使用市教委摇号录取软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监督。

3.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的学生,通过信息填报系统进行结果查询。

其余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区教委于6月20日上午根据市教委的统一时间安排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6月21日18:00前)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后立即导入学籍系统。被摇号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按发改委核定备案价格缴纳相关费用。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处理办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回到本区公办学校录取体系,于6月22日下午18:00前登录http://183.230.32.191:8081/xxzs/h5/index.html#/zsindex/gglb)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的“公办大渡口户籍入口”,根据本区户籍人口入学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

信息审核后,若原划片学校有剩余学位,在符合三对口划片条件的前提下,按户口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

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将招生政策、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设立专人、专门咨询点,张贴有关招生说明,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做好招生宣传解释工作和报名注册工作。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区教委反映。

(二)严格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十项严禁”纪律,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2019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渝教计发〔2018〕5号)规定,各民办学校需在办理入学登记前确认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违规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

(三)加强检查督查。

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学校、机构和人员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

重庆市大渡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情况说明及招生范围

一、关于划片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按“三对口”划片免试入学,划片坚持 “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一般不作调整,但涉及到新增校点、学校搬迁等因素使校点布局、生源分布发生了较大变化或当年有新建楼盘的,或则需要调整片区,具体划片招生范围以适龄学生入学当年公布的划片招生方案为准。教育行政部门在划分片区时不只是考虑距离远近,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全区的校点布局、生源分布以及学校的收生容量,因此,“就近”是指“相对就近”,并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

二、关于划片方式

主要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对于处于人口密集、路段复杂的地方,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学校,实行多所学校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属于多校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学生由监护人选择其中1所学校报名。招生范围(见下表)中黑色字体标注部分为多校划片地址。

三、划片适用范围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主要针对有户籍地址的居民住宅楼,商住公寓楼不在划片之列。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只适用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转学属于插班,若片区学校无学位,符合“三对口”条件学生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几点特别提示

1.双山片区。按规划,该片区爱与山C区、雅居乐御宾府、朵力迎宾大道、金科星辰以及原桥梓塘还建房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幼升小”适龄学生应由F10地块学校承接。目前,F10地块学校正在建设之中,在新学校建好之前,以上楼盘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幼升小”适龄学生暂时安置到育才双山实验小学就读。待F10地块学校建成投用后,以上楼盘将纳入其招生范围,届时,以上楼盘的现育才双山实验小学2018年9月入学和2019年9月及其以后入学的学生也将整体迁移至新学校。以上片区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升初”适龄学生,采用双划片入学,由94中A区和钢城实验学校接收。

2.五一互助片区。按规划,该片区天邻山水、铭鑫鼎尚源、荣盛城、恒大麓山湖等楼盘符合“三对口”条件的业主子女“幼升小”由I59地块学校承接,“小升初”由I03地块学校承接。目前,I59和I03地块学校正在建设之中,在新学校建好之前,以上楼盘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幼升小”适龄学生暂时安置到互助小学或其他学位相对宽松学校就读,“小升初”暂时安置到民族中学就读。待I59和I03地块学校建成投用后,以上楼盘将纳入其招生范围。

3.半岛逸景、半岛乐园公租房承租户直系子女入学,“幼升小”请持相关印证材料到公民小学现场报名,“小升初”请持相关印证材料到民族中学或长征学校现场报名。

4.幸福华庭公租房承租户直系子女,“幼升小”请持相关印证材料到跳蹬幸福华庭小学(代办点:跳磴小学)现场报名,“小升初”请持相关印证材料到重庆市94中C区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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