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票异常波动,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

关于今年5月22日,格力地产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提出要约收购、涉资11.9亿元事宜,珠海投资及珠海国资委均在回函中表示,未有涉及格力地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月1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数则公告,有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回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事宜。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于2020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格力地产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格力地产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此外,格力地产已联系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询问上述定增股东在今年5月25日至5月29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其中,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回复,其于上述期间合计减持2061.091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目前,杭州滨创、铜陵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和华润深国投信托均回复,其对于今年5月25日至6月1日期间,是否减持公司股票以及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均不予回应;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回复。

关于今年5月22日,格力地产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提出要约收购、涉资11.9亿元事宜,珠海投资及珠海国资委均在回函中表示,未有涉及格力地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此外,格力地产董事会同意增补赵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据此前报道,格力地产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对格力地产提出要约收购,收购价格6.5元/股,要约收购数量183,206,000股,对应格力地产目前总股本比例为8.89%。按此计算,收购总金额约为11.9亿元,收购有效期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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