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印发提振消费“30条”: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暂退旅行社80%保证金

湖北人民政府网站5月29日发布《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提出三十条措施,从“扩大零售餐饮消费,释放大宗消费潜力,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推动数字消费扩张 ,实施消费扶贫行动”五个方面,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主要包括“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主要面向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消费”;“支持中国食品博览会做大做强,支持武汉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筹办首届湖北消费博览会,展示优质实物消费、服务消费,推介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向旅行社暂退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和二手车销售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下乡惠农”活动”;“省、市、县财政按1∶2∶2比例每年共安排2亿元资金,连续3年对新建5G宏基站给予补贴”;“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加大对省内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金额的25%”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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