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西安市长安区执行新停车收费标准

据西安晚报5月10日从西安市长安区获悉,长安区将调整停车收费标准,6月1日起执行。道路泊位停车,不设高峰时段,一类区:每30分钟1.0元;二类区:每30分钟0.5元。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格为:一类区20元,二类区7元。

据了解,此标准,涉及城市道路机动车泊位、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医院、殡葬、大专院校、火车站、汽车站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

道路泊位的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道路泊位以外的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时间为24小时,不分时段。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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