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来了!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满乐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大幕开启!

据央视新闻,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大幕拉开。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指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要着眼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找准各自定位,办出各自特色,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介绍,此次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坚持“一条主线,三个统筹”,“一条主线”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三个统筹”包括了,一是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二是统筹推进注册制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三是统筹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

2020年3月1日,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将全面推行注册制,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同时,新《证券法》将发行股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开源证券在研报中表示,从证券发行角度来看,改由证券交易所来实施IPO审核将全方位提高 A 股市场的包容性,淡化IPO过程中的行政干预。随着注册制从科创板逐步向创业板、主板、中小板的全面推广,企业直接融资制度入口将进一步打通。

实际上,市场对创业板改革早有预期。

4月17日,证监会印发了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资本市场53项新规待出台,其中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工作就力争在年内出台,包括: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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