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男子隐瞒武汉旅居史致900余人被隔离,获刑1年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图片来源:图虫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此次案例发布聚焦疫情期间因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又拒不执行隔离规定,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隐瞒武汉旅居史致900余人被隔离的青海苟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2020年1月16日,被告人苟某携儿子苟某山乘坐火车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青海省西宁市。1月23日,苟某所在村村委会根据青海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武汉返回西宁人员进行登记,苟某未按要求登记。1月24日,镇卫生院医生电话排查苟某从武汉返回时间及同行人情况,苟某未如实告知从武汉返回西宁时间和其子苟某山一同返回的情况。1月25日晚,镇卫生院医生、村医及村主任到苟某家中开展疫情排查工作,苟某仍故意隐瞒,谎称自己回家已40余天,返程车票已撕毁。

1月26日傍晚,苟某感觉身体不适,搭车前往西宁市其妹妹家,并于次日乘坐出租车前往青海省红十字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1月30日,苟某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

苟某确诊后,仍对卫生疾控部门调查人员故意隐瞒行踪轨迹、密切接触人员情况。苟某所在村村民及部分外来人员共计900余人被整体隔离,苟某山等3名亲属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苟某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明知应当如实报告武汉旅居史却故意隐瞒,拒绝执行隔离等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依法惩处。苟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据此,于2020年3月17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苟某有期徒刑一年。‍

其他入选的典型案件还包括:从境外回国隐瞒出境史且不执行隔离规定致43人被隔离的郑州郭某鹏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武汉来京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出入公共场所致28人被隔离的常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从湖北返粤后继续经营餐饮店致173人被隔离的吴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

最高法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少数人对国家法律法令置若罔闻,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惩处导致疫情输入和反弹的犯罪行为,为保持我国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

截至4月13日,全国各地法院一审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46件2474人,审结1196件1406人。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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