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称,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正厅级)严重违纪问题被双开,同时新疆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赵新尉除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还涉及“妄议中央”,这是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中纪委首次运用此种表述。
今年5月28日,新疆纪委宣布赵新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8月25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新尉决定逮捕。
此次新疆纪委通报了赵新尉的违纪问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故意作出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新闻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
赵新尉的违纪问题还包括: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人事调动、退休、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内设机构私设“小金库”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按照预算核拨国家财政资金,将预算款挪作他用。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违法犯罪。
通报显示,赵新尉除了涉嫌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等问题,“妄议中央”显然被列为严重问题排在最前列。
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一条新规定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据公开报道,在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之前,被中纪委通报“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或“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的官员有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广西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江苏省原省委秘书长赵少麟等人。其中,余远辉曾以“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两天啥都招了,没有点骨气和意志”言论被多家媒体报道。
此次通报并未透露赵新尉“妄议”的具体内容,但根据通报,其“妄议”的言论应该涉及“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以及“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
赵新尉简历:
赵新尉,男,汉族,山西静乐人,1957年7月出生,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入党。
1986年8月至1996年10月,任喀什地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副主任、主任;
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喀什地区行署秘书长;
2000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疏附县县委书记;
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喀什地委委员;
2005年3月至2011年1月,任喀什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2011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新疆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