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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一诺
4月10日,沧州银保监分局公开了关于沧州银行的多份罚单。
罚单显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刘泽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重大关联交易未审批、未报告;对贷款担保人管理不到位;贷款受托支付对象审查不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不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沧州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献县支行及其主要负责人胡玉鹏存在贷款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贷款“三查”不严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沧州银保监分局对其做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