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款致财报失实,“奶酪第一股”收警示函,定增或夭折

妙可蓝多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或将存在终止的风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陈祺欣

3月25日晚间,“奶酪第一股”妙可蓝多(600882.SH)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据了解,妙可蓝多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泽科技”)于2019年3月向九台区营城远震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九台区营城兴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九台区营城义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九台区营城大伸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划款8950万元,帮助上述四家合作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妙可蓝多控股股东柴琇及其配偶共同控制的企业广泽投资控股集团为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广泽科技的上述划款实质是代替关联方履行担保责任;广泽科技于2019年5月向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吉林省瑞创商贸有限公司划款1.5亿元。上述合计2.395亿元资金(占上市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66%)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妙可蓝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及时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予以披露,亦未在上述占用期间内的定期报告中就该事项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妙可蓝多未对上述两笔资金占用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19年一季报货币资金8950万元,虚增2019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货币资金2.395亿元,导致已披露的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的资产负债表存在虚假记载、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妙可蓝多及其控股股东柴琇,以及财务总监、董秘白丽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妙可蓝多2019年12月21日公告,资金占用方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合计2.395亿元,并向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990.99万元。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的公告》,就公司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子公司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误将未收到发票的2019年度担保费合计310.55万元列报错误的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资产总额、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科目金额相应减少,其中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由盈转亏。

3月24日晚间,妙可蓝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870.71万股,发行价格为1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妙可蓝多上海第二工厂改扩建、吉林中新食品区奶酪加工建设项目和广泽乳业特色乳品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东秀实业和内蒙蒙牛,其中,东秀实业为柴琇实际控制的公司,拟以5.75亿元认购3792.88万股,内蒙蒙牛拟以3.15亿元认购2077.84万股。2020年1月,内蒙蒙牛以14元/股的价格受让妙可蓝多5%的股权,同时对妙可蓝多子公司吉林科技进行增资,因此本次交易中,东秀实业、内蒙蒙牛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不过,受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事项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或将因“不满足发行条件”而存在终止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则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妙可蓝多表示,如后续公司或相关人员被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处分,或发生其他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将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满足发行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存在终止的风险。

截至3月25日收盘,妙可蓝多每股价格为22.37元,涨5.97%。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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