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入境防控新要求:进京前应向单位和社区报告

今天(3月20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行第五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发布现阶段北京市入境防控提出的三个新要求。

北京防疫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前14日内有境外旅行、接触史经国内各口岸入境进京人员数量增加。从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大多能认真执行北京的防疫政策。但也出现了一些对北京防疫要求以及进京步骤流程,不遵守、不配合防疫工作相关要求的情况。这给防控带了风险,产生了不利的、负面的社会影响。

对此,北京按阶段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从全国各口岸入境进京人员入境前均应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主动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身体状况、行程安排,包括到达机场、火车站,到达时间等信息。14日内有就诊经历的还须提前报告就诊情况,不如实报告,隐瞒病史或境外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抵京时按照相关提示主动前往各场站集合点集合,签定承诺书,并统一集中观察14天。期间费用自理。确有特殊情况需居家观察的,须如实申请,经严格审核评估后可居家观察。

三是已经进京的人员须严格遵守防疫政策,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及时报告、及时就诊,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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