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武汉史致55人隔离,上海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宣判

金山法院合议庭在核实本案的事实、证据并听取各方意见后表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月16日下午2点,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男子隐瞒武汉旅行史致55人隔离,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本案件也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金山法院合议庭表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月23日,被告人李某已在武汉市居住3日,知道即将封城的消息之后回沪。回沪后,被告人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隐瞒武汉旅行史,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该男子出现症状并在医院就诊时,不仅继续隐瞒武汉旅行史,还在输液室密切接触多人,最终致55名密切接触者(其中包括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医护人员11名)被隔离,造成按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金山区检察院建议判处被告人一年三个月,适用缓刑。

在法庭上,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非常后悔没有遵循新冠肺炎的防疫要求,私自外出并隐瞒武汉居住史,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愿意捐献血浆给其他需要的患者。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有三类行为违反防疫措施,其中包括隐瞒武汉旅行史导致居委会不清楚被告人的真实情况,签署承诺书后继续多次外出,并在就诊时依旧隐瞒武汉旅行史,致使医院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审慎的诊疗方案,最终造成55名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被隔离。

“被告人为了一己之便,罔顾公共安全,为上海防疫带来巨大的隐患。被告人违反传染病防疫法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即使到现在,并不能因防控形势有所好转而姑息违法行为。”公诉人说,“但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情节,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辩护律师则表示,每个人对新冠肺炎的认识都有一个发展过程,起初被告人李某只是没有胃口,并没有其他症状,以为自己患的是普通感冒,因此才对自身感染的状况疏忽大意。但被告人李某去医院时全程佩戴口罩,去超市药店也是解决生活必需品需求,并不是溜达闲逛,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

被告人辩护律师进一步表示,被告人虽然核酸检测已呈阴性,但肺部仍有症状,还需继续检测和治疗,不适合羁押。“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是合适的,因此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金山法院合议庭在核实本案的事实、证据并听取各方意见后表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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