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3月2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
《通知》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六项措施,在备受关注的落户、购房方面均有最新规定,该《通知》自2月28日起施行。
【落户相关】
《通知》规定,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
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
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
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购房相关】
《通知》规定,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
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本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政策全文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实现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子女教育保障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项目所在区为其在职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二、便利医疗医保服务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本市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落实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探索实行医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三、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四、完善投融资扶持统筹用好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等现有产业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设立母基金或子基金,招揽非津投融资企业来津发展,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提供投融资扶持保障。
五、满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本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六、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对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形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税收收入分享;所形成的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指标分计。
以上措施,自2020年2月28日起施行。
此次政策明确了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相关试点内容,体现了对企业和人才的重视程度。与此同时,明确相关落户和购房条件,客观上也有助于活跃楼市交易。
在天津发布相关政策前,苏州、南京都先后发布相关举措在某种程度上“解禁”楼市。
【苏州:相城区降低人才落户门槛】
2月21日,苏州相城区出台新政,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后,放宽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落户限制,和高技能人才购房限制。
主要措施为,对有来相就业意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放宽有关限制。工作满3个月的高技能人才,买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的限制。
其次,疫情期间及解除后6个月内,对新引进的世界知名(世界前300强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给予2-4万元奖励。
【南京:多方面着手推进落户事项】
而南京也从落户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生机。
南京在《关于支持企业组织返宁务工人员有序来宁复工的通告》中表示,对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落户申请条件的复工企业返宁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落户积分12分的奖励,并对落户事项加快办理。
此外,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