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地车辆年检标志电子化,6年免检车可直接手机申领

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的新措施。3月1日起,3项试点的新措施如期实施。其中一项便是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目前,该措施已在成都落地。

据介绍,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下同)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3月1日已有700多人办理。在申领了电子标志后,车上无需再张贴纸质标志,电子标志全国通用。

6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对机动车出境使用的,申请人应当申领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单位用户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申领检验标志。

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以上执法检查要求,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均适用。

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以在二手车交易、交通事故协商处理、理赔、车辆抵押等领域广泛应用,群众企业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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