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至20%!浙商银行出台房贷新政下调首付比例,因城施策仍是地产金融政策主旋律

浙商银行回复界面新闻称,该行始终严格执行央行等监管部门关于限购与非限购城市差异化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与银行同业执行要求基本相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张晓云

2月24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浙商银行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

对此,浙商银行回复界面新闻称,该行始终严格执行央行等监管部门关于限购与非限购城市差异化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与银行同业执行要求基本相当。

根据央行、原银监会2016年2月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也就是说,房地产实行“因城施策”,非“限购”城市首次购买首付比例原则上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而限购城市仍执行首次购买首付比例三成的政策。

过去,浙商银行的房贷政策非“限购”城市首付比例为30%,比央行等监管部门的要求高,目前下调后仍符合监管要求。

事实上,“因城施策”仍是房地产金融政策的主旋律。

2月2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19年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金融市场业务条线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中包含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挑战。随着暂停项目建设、暂停项目开工、关闭售楼处等举措,给房企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近日,无锡、上海、西安、浙江等省份或城市也纷纷出台部分支持政策,或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或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履约监管,全面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8%,涨幅与上月相同;二三线城市涨幅连续回落。业内人士认为,疫情对1月份房地产销售产生部分影响,后期各地应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打好调控“组合拳”,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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