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续两日无新增确诊病例!南京商品房销售将陆续恢复

持续好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江苏省卫健委2月21日上午权威发布:2020年2月20日0-24时,江苏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27例。新增重型病例1例(原为普通型病例), 1例重型病例转为普通型病例。

截至2月20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31例。其中,轻型病例49例,普通型病例572例,重型病例6例,危重型病例4例。出院病例352例。确诊病例中,南京市93例、无锡市55例、徐州市79例、常州市51例、苏州市87例、南通市40例、连云港市48例、淮安市66例、盐城市27例、扬州市23例、镇江市12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3例。重型病例中,南京市1例、无锡市1例、徐州市1例、苏州市1例、淮安市1例、镇江市1例。危重型病例中,南京市1例、连云港市1例、淮安市1例、盐城市1例。出院病例中,南京市47例、无锡市36例、徐州市55例、常州市29例、苏州市38例、南通市23例、连云港市18例、淮安市34例、盐城市20例、扬州市13例、镇江市8例、泰州市24例、宿迁市7例。

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59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1007人,尚有158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示,近期公众个人防护注意事项:保持手卫生,饭前便后、接触容易污染的物品后都要正确洗手。水果蔬菜食用前应清洗干净,蔬菜、肉类充分烹饪熟后再吃,水果最好削皮,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和刀具要分开并注意及时洗手。尽量少吃不吃凉拌菜等,不喝生水,不喝隔夜水,不喝久放的桶装水。

单位防护注意事项: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单位要做好环境卫生,厕所和卫生间强化日常清扫和消毒。单位尽量减少集体性活动。食堂要加强餐具、用具消毒,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菜品生熟分开,容器保持清洁干燥。职工就餐时提倡错峰就餐,尽量不堂食,排队及就餐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南京:有序恢复商品房销售

昨晚(2月20日),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官宣南京房产新规,其中对于疫情期间售楼处开放以及如何开盘等问题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业平稳安全的通知》(宁政传〔2020〕3号)文件精神,以及市防控指挥部13号通告内容,全面落实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部署,实现我市商品房销售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1、组织领导

全市商品房销售工作由市房产局牵头,市发改、司法等部门参与,各区负责落实,督促企业做好售楼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要求,确保商品房销售工作中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2、售楼处开放条件

1、符合条件的各开发企业项目售楼处逐步有序开放。

2、售楼处要符合对外开放的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动畅通,定时进行消毒,对疫情防控要进行宣传提醒,具备接待商品房销售来访条件。

3、开发企业要向项目所在区房产部门作出承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确保防疫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信息情况掌握到位。

3、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商品房销售实行精准防控,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玄武、秦淮、建邺、鼓楼等主城区,坚持疫情防控优先,安全有序积极推进售楼处开放销售。

对栖霞、雨花台、江宁、浦口、溧水、六合、高淳及江北新区等,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全力推进售楼处开放销售。

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对外开放前需制定方案,方案包括如下内容:

1、现场管理责任体系与工作网络,要明确职责,落实现场负责人,做好应急预案。

2、防疫物资配备,应配备口罩、消毒水、测温仪等必备防疫物资材料。

3、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配备必要数量口罩,售楼处要定时消毒,加强整体自然通风及换气,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需使用的必须采用全新风方式或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保持空气流通。

样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

4、开发企业在售楼处需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做好员工管理,员工每天进入案场工作前,应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可上岗;在公共区域活动,必须佩戴口罩。

对来访人员及时提醒,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汇报。

5、开发企业对售楼处到访量进行合理管控,不得举办现场推介等聚集性活动,疫情期间现场销售接待实行独立区域一对一服务。

(二)企业自查

通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的开发企业,要成立检查组,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方案内容逐一开展检查,并确保自查合格。

(三)申办销售手续

开发企业应将售楼处开放承诺纳入销售方案中,同时携复工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办理销售手续,售楼处开放承诺与销售方案须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四)开盘选房

全面推行网上报名,实行差别化分时分批开盘选房。

供需矛盾不突出的项目,鼓励开发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开启线上售房模式。

对于房源网上报名人数少于开盘房源数的项目,推行线上开盘和选房流程。选房现场采用预约制,分时分批控制客户到场人数,落实好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事项。

(五)加强检查

区房产部门会同区防疫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加强对售楼处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在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前,不得擅自组织选房等人员聚集活动。

各区房产部门应加大对开发企业事前告知、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未制定防疫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扣减企业信用分,纳入开发企业信用记录。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0年2月20日

注:文中部分内容来源于南京房产微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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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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