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丨证监会:核准制和注册制并行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

证监会方面表示,预计创业板尤其是主板(中小板)实施注册制尚需一定的时间,新《证券法》施行后,这些板块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核准制。

2月14日晚间,证监会在发布再融资新规时特别表示,预计创业板尤其是主板(中小板)实施注册制尚需一定的时间。

证监会方面称,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实施注册制,并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预计创业板尤其是主板(中小板)实施注册制尚需一定的时间,新《证券法》施行后,这些板块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核准制,核准制和注册制并行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当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曾表示,此次修改后的证券法是在总结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经验基础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注册制改革要求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要求,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于证券发行注册制作了比较系统完备的规定。

新修订的证券第九条第一款中写明,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程合红解释称,“这是为了实践中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注册制是中央的大政方针,也是这次证券法的明确规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但同时,注册制的推进也是分步到位的,在客观上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

“这也是证券法这次新增加这一条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的一个考虑。科创板的注册制,前期已经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实施了,这次证券法修改之后,正好做到无缝衔接,授权决定是2月29日到期,新修改的证券法3月1日实施,继续实行注册制。”程合红称。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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