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四问:地方保护主义是否会抬头?

一场变革往往伴随的是各方力量的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自然有输赢,但要充满期待。

文/华夏能源网专栏作者 聂光辉

国企改革怎么改?中共中央、国务院拿出了“施工图”!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新时期的国企改革作出了部署。在历史上,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的关于国企改革的文件,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1999年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议)。

《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下一步关键就在于执行层面上。一轮波澜壮阔的国企改革大潮,将就此开始,可以预见的是,今后十数年中国国企必将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次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比如,分类管理,将国企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企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等,在推进国企股份制改革当中,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进一步推动国企改制上市等,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以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等,这些都成为了这次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中的亮点。

对此,业界也做了不少解读,华夏能源网专栏作者聂光辉以有关国企改革方案的部分思考成文,提出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以期抱砖引玉:

国企改革意图何在?

我们知道,国企在性质属性上属于全民所有,是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国企能够集中力量、听从指挥、办大事情,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贡献了不少力量。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逐渐成熟,旧的、现存的国企体制导致参与到市场交易中商品属性被束缚了,其中在发展过程中累积的竞争壁垒越来越呈现制约性,再加上中国经济的规模化增益的效应越来越小,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甚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萎缩,急需一场变革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以达到刺激和增加市场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国企改革,实际上也是一次救赎。

这次国企改革不能简单的认为是“国退民进”、“让利于民”,衡量国企改革成功的指标是改革后国企是否做大、做强、做优了,其改革的目的是增强国企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价值创造力,希望产生的效应是把市场蛋糕做大,使得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员工以及群众受益,在广度、深度上得到增加,达到共享成果。

国企的整体发展现状与当下的市场经济体制融洽度,随着社会发展,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制约性凸显出来,在管理手段上,技术创新上,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再加上国企的一些内部腐败链条的挖掘,也急需要一场变革扭转经济形势,为国内经济保持持续增长保驾护航。

从世界产业历史进程中去观察,新的变革和结构调整往往会带来新的经济效益,中国出于对全球经济形势的判断,以及基于国内经济现状,和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旧是未来一段时期的主旋律,此时,国企的国家战略作用要小于民众对国企的经济效益的期待。

顶层设计是否有效?

顶层设计是这次国企改革最突出的特点之一,这源于国企的社会属性,是否能够形成良好的效果,既是民众对执政者与政府一种期待,实际上市场也在考验着执政者与政府的决策能力。

业界对于顶层设计是否有效,早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顶层设计有利于从全局着手制定改革方案,消除因局部利益而产生的阻力,但也容易剥夺基层在改革中的权利,顶层设计的“顶层”更多的体现在战略上的意义,而非执行意义。政府京津冀协同发展、“一路一带”、“中国制造2025”等方面的大手笔实际上就是顶层设计,最终判断孰是孰非依然是实践。

“顶层设计”一词本身就让人觉得缺乏民主,“顶层”所代表的对象也并非十分明确,而且顶层设计对于各个对象的兼顾程度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平合理,因此提了一个词叫“统筹兼顾”。

对于顶层设计的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从以往改革中出现的不是很成功的案例,甚至是失败的案例当中,比如十多年前东北电网改革,可以理解为是局部的顶层设计,对当时电力经济形势错误的判断最后导致东北区域电网改革的戛然而止。

出于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也是体现了各个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博弈结果,其方案是否能够真实的再现了对象的现状以及群众的呼声,除了一种期待以外,还充斥了一种担忧。

国企改革资本管理,地方保护主义是否抬头?

这次国企改革向市场化方向推进,立足于企业发展现状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是这次国企改革的基本前提和方向指引。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到商业类国企当中,也是舆论的热点之一,对于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基本明确,未来国有资本将和社会资本一道参与到项目建设、产品生产,资本管理方面将在特许经营项目或公私合作(简记PPP/BOT)等方面有较突出的表现。

诸如PPP/BOT模式创新在全球都有所应用,包括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在国内也慢慢营造了一种积极的气氛。公私合作也在国内的初步实践当中,积累的一定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这些还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资本管理方面的创新对于推动深化国企改革有着积极的作用,一些地方政府所属的国企由于经营不善的缘故使得企业成为了政府的负担,社会资本的引入也能够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把精力更多的放在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去。这次国企改革所推崇的资本方面的改革实现的也是双赢的局面。

但存在一定的漏洞,虽然在公私合作、特许经营等领域,地方政府都基本确立了规避自身利益的方向性文件,但地方政府以国企资产变相参股,进而转变为资本管理的本身就牵扯了自身的利益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作为一个利益相关者对待市场的变化,应该以怎样的标准去衡量谁是优质资本、谁是劣质资本,也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最近一个时期,某些地方再进行资本管理方面已经逐步设立了门槛,谁有资格进行公私合作,又需要怎样的一种资质条件,如何保证公私合作的公平、合理,如何保证合理的收益率,都是需要进一步讨论和细化的问题。

在整个国企改革推动过程中,出于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到达地方政府的执行层面,如果设立的竞争门槛过高,就不利于社会资本进入到国企改革当中,如果过低,也可能给国企改革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以及增加风险。

如何保证国企改革方案得以贯彻执行?

无论是本次国企改革方案中的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国企的商业类、公益类的不同,还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国有资本的监管,都离不开具体的人去实施,离不开具体的企业和组织,甚至是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参与。

我国国企所有制性质多样性以及由于经营、区域、领域等因素所导致的差异化现状,国企改革难以设立改革时间节点。在推进国企改革道路上,信息的公开透明是保证国企改革方案能够得以贯彻的关键,只有信息公开透明,才能有效的避免国企改革当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有效的监督国企改革当中的腐败行为。

仅仅依靠加强人为主观的组织监管之体制,还是不够的,还应该借助信息化工具,加强群众监督机制的建设。在这次国企改革方案当中,其中提到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以往的国企改革当中,一小撮国企摇身一变成了私企,肥了一部分人口袋。如何通过资本管理,加强对国企的现代化管理,保证国有资产避免不合法的流失掉,群众监督机制应该尽快建立、完善。

深化国企改革的方案,看似遍地开花,实则早有花蕾,比如中国电建、“三桶油”等管理层的变化,与深化国企改革方案交叉任职、人事聘用、薪酬改革等如出一辙,实际上也是在为国企改革方案得以在全国实现释放信号,国企改革方案的接二连三的出台,一方面是营造舆论环境,另一方面也是给国企吃了定心丸、也是最后通牒,表明了执政者与政府对于深化国企改革的义无反顾、志在必行。当然,一场变革往往伴随的是各方力量的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自然有输赢,但要充满期待。

作者聂光辉,华夏能源网专栏作者、能源互联研究与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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