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南海网 符碧霞
为进一步创新开发区人才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1月13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新出台了《洋浦经济开发区鼓励人才引进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凡与开发区重点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省外人才即可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可随迁。
保障人才安居,租房购房都有补贴
根据《十条措施》,洋浦经济开发区将全方位保障人才安居。
重点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及其家庭成员在开发区无房的,可在区内购买商品房1套。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可享受一套不低于120平方米免租金的人才公寓,在开发区工作满5年,无偿赠与全部产权。开发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确定。

引进的全职人才在区内租房,可以享受租房补贴,补贴由开发区财政承担。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引进的全职人才在省内购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补贴由开发区财政承担。购房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办理和发放一次。
在开发区工作的外籍人才及港澳台人员,在开发区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0%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开发区给予补贴。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南海名家等人才在开发区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工资薪金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对于2018年5月13日以前全职在区内重点用人单位工作,在2018年5月13日及以后被评定为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的,可纳入本政策保障范围。
加快紧缺人才汇聚,鼓励提前签约优秀人才
《十条措施》提出,引进全职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安家补贴。引进全职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属于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团队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贴。
为鼓励用人单位抢占人才储备先机,提前签约优秀人才,凡与开发区重点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品学兼优在校生,每年可获得开发区适当财政补助,补助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3万元;全日制名校硕士研究生(“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院校),每人每学年2万元;全日制名校本科生(“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院校),每人每学年1万元。
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及就医保障
在人才服务管理环境方面,《十条措施》要求优化人才子女入学通道,实施优质学位向重点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子女倾斜。
《十条措施》还提出,要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开通绿色就医通道,提供区外有合作的三甲医院自选专家挂号。
同时,《十条措施》也提出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提供过渡性保障,鼓励高层次人才配偶按市场化方式自主就业。对于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中一二三类人才在开发区工作期间,配偶未就业的,以全省在岗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放生活费,并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洋浦统筹区内,配偶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到账,可申请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额的70%。过渡性保障期限最长为3年。
柔性引才,提供与全职人才相等待遇
《十条措施》提出,要加大柔性引才力度。要提供与全职人才相等待遇:凡与区内重点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开发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可按其学历、职称和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与正式引进人才一致的住房租赁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或由管委会提供免费人才公寓,也可享受与正式引进人才相同的区内购房政策,并可按管理权限在开发区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定。
要提供康养假期:凡与开发区内重点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连续工作满九个月以上的已退休高层次候鸟人才,其本人在开发区工作每累计满十二个月,可在海南省任意市县享受一个月的免费康养假期。
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重点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服务期内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