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南海网 任桐 张录雪
1月13日下午,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自贸港先行区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暨人才招聘新闻发布会在洋浦召开。南海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洋浦经济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优惠政策十条(试行)》(下称《政策十条》)正式印发,分别从十条不同政策的扶持,促进当地先进制造业发展。
据悉,《政策十条》的出台,旨在促进洋浦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进一步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培育形成高质量发展、高经济增长的产业集群。
《政策十条》规定,享受本政策的先进制造业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新能源汽车制造、集成电路、高端医疗装备、物联网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等产业。
十条扶持政策分别为:重点企业落户奖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财税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土地供给扶持、厂房租赁扶持、物流扶持、外贸奖励、保税加工及维修扶持、创新奖励、融资扶持。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在洋浦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且在洋浦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下同)不低于1亿美元,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实际到位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内资企业,且在洋浦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在财税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先进制造业的企业,自首次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起,连续三年对企业所得税的海南省及洋浦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扶持;对符合上款条件企业的高管和人才,自首次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年度起,连续五年对工薪个人所得税的海南省及洋浦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扶持;新入驻的项目自竣工投产之日起,第1-3年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洋浦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扶持,第4-5年按50%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扶持,最高扶持1亿元。入区项目所需产业用地原则上以土地成本价供给。租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厂房的施行“三免两减半”政策(第1-3年免租金,第4-5年租金减半)。
同时,新入驻的项目自竣工投产之日起,产品或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使用集装箱运输的,按500元/标箱进行扶持,每年最高扶持300万元,最多享受3年。
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设立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且年度进出口总额超过300万美元,货物从洋浦以外口岸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的,按0.03元/美元的标准奖励;货物从洋浦口岸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的,按0.05元/美元的标准奖励;新增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最多奖励3年。
对符合洋浦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环保项目,生产加工产品增值率达到30%以上,内销所缴纳的关税(不含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一企一议”方式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带项目、带资金的两院院士或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在洋浦设立工作站且进行项目孵化的,经认定后一次性奖励工作站400万元-800万元,并每年给予运行经费300万元,最多享受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并每年给予运行经费200万元,最多享受3年;新认定的省级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并每年给予运行经费100万元,最多享受3年。
此外,在融资扶持方面,又分别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产业基金支持等三个方面给出不同的政策。
据悉,为了保障《政策十条》的实施,设立了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和海洋局、洋浦保税港区管理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预算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持规定材料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扶持申请,随到随办,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财政局按程序发放扶持资金。企业在申请扶持时,所提交材料分为通用材料和专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