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也健全了相关防控和处置制度,进一步探索性侵预防和一旦性侵发生后如何进行及时有效处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央视节目#成长启示录#中,回忆起女孩跳楼瞬间,当事民警哽咽到采访中断:“面对如此惨痛的案例,我们绝不回避!”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也健全了相关防控和处置制度,进一步探索性侵预防和一旦性侵发生后如何进行及时有效处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前公开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9年12月20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性侵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表示,公安机关将从快侦破各类性侵犯罪,各地公安机关要统筹破案资源,及时破案,一办到底;加强对历年来各类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的梳理掌握,建立信息化防控机制,向有关部门推送和提供查询服务,全力遏制此类犯罪。

龚志勇介绍,公安机关将会同检察机关等部门,在全国部分地区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即公安机关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等部门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在询问调查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

龚志勇表示,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近年来,检察、公安、审判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健全完善惩防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8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39%和6.82%;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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