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不得原谅不得:家暴不仅仅是性别暴力,亦是社会暴力

受家暴女性们的不行动,正是对真正不行动的政府、社会组织与社会文化的绝佳映照:当施暴者能够轻松脱身,当社会不能给予足够支持,谁又有资格要求家暴受害者自由地逃离、(不)原谅或是奔向新生活呢?

2012年8月9日,李阳和Kim离婚案一审第三次开庭,反家暴志愿者送上千人签名卷轴以示支持

记者 | 罗广彦

编辑 | 黄月

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我们就要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家庭暴力话题日前却再一次成为社会焦点,令人深感愤怒与无奈。

从11月25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开始,与家暴有关的新闻便连续不断进入大众视野和舆论空间:美妆博主宇芽YUYAMIKA发布自述家暴经历的视频,网民们看着监控录像中的她被生生拖出电梯,电梯门上印着“欢迎业主回家”的镜头仿佛一幕恐怖片;蒋劲夫再次曝出殴打女友丑闻,距离他上次因家暴日本女友入狱不过一年时间;曾遭家暴的李阳前妻Kim发长微博称原谅李阳但绝不容忍家暴,却引来网民连番攻击……

李阳前妻Kim引起争议的长微博。

公众再也无法假装无视那些被恐吓、被侮辱、被控制、被殴打的家暴受害者,这些受害者绝大部分都是女性。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图像与数字,一种熟悉的质疑声又一次出现:她们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不离婚?为什么不逃跑?

在Kim微博的评论区里,这种对受害者的质疑登峰造极,甚至有人公开攻击Kim“故意找打”或是“性格缺陷本质懦弱”。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被家暴者总是被牢牢地锁定在充满暴力的亲密关系中,而不愿或不能逃离?这是她的错吗?

女性为何原谅?不为家暴辩护,而为解放自己

12月5日,三位长期参与中国反家暴运动的女权行动者,同时也是当年声援Kim的志愿者肖美丽、林爽与吕频在一场直播对谈中总结认为,大众对Kim的指责主要集中在她“原谅”李阳这个曾经的施暴者,等于是原谅了家暴行为,打击了反对家暴、帮助受害者的运动者的积极性,是在鼓励新的家暴产生。而原谅这个行动本身,也被攻击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被打得太轻”。

与大众对于被家暴者“原谅”施暴者的冷嘲热讽不同,学界已经有相当多严肃讨论这一话题的文献。许多研究者与一线反家暴工作者发现,尽管一度借由外界力量离开施暴者,许多受害者依然会选择原谅伴侣,甚至重新回到曾经施暴的伴侣身边。哥伦比亚大学医疗中心的心理医生Sarah E. Gilbert与田纳西大学心理学系教授Kristina C. Gordon的研究《预测遭受亲密伴侣暴力的女性是否原谅》显示,超过半数的被害人最后都会回到亲密关系之中。她们同时指出,已经受到庇护所保护的家暴受害者在决定是否回到亲密关系中时,原谅施暴者与否成为一个重要因素,甚至超过了我们传统分析中认为最重要的外部社会压力等因素。也就是说,原谅施暴者本身是一个非常现实的议题,不能仅仅当成受害者头脑不清醒的行为。但是,原谅对于受害者来说到底是不是件完全有益的事情,学者们目前还在激烈地辩论中。

国家家庭暴力热线(National Domestic Violence Hotline)就指出,原谅能够让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有所好转,他们列举的好处包括降低心脏病发作的风险、改善胆固醇水平、提高睡眠质量、降低血压以及抑郁、焦虑与压力的程度。原谅同时也是自我疗愈的一部分,因为它意味着受害者主动抛弃了因被家暴所产生的怨恨、愤怒与痛苦,让受害者向前看而不再纠缠于与施暴者有关的过往。

然而,同样有许多研究发现,原谅施暴者可能反而让受害者重新陷入困境之中,比如延续家暴中伴侣间的病态关系,正当化施暴者施暴的借口,让受害者重回暴力与原谅的循环。Gilbert与Gordon通过问卷调查发现,许多女性为了说服自己原谅对方,甚至会淡化甚至否认伴侣曾经的暴力行为,这可能导致当她们重新回到亲密关系中时,发现对方没有意识到自己施暴的责任,女性由此而陷入更严重的暴力中。

11月25日,意大利米兰一家医院展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X光片。 图片来源:美联社

但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者们在讨论原谅的益处时,往往将其放在非常限定的范围内,即受害者已经离开被施暴的环境,处于安全自主的状况:住在庇护所并与施暴者隔离,能够冷静思考与施暴者之间的关系。国家家庭暴力热线在阐述原谅这一行为的好处时,也非常详细地说明了原谅的必要前提与行动的准则:

受害者的原谅必须是在远离危险,并进行康复治疗之后才是可能的,如果依然处于暴力的威胁中,原谅不过是无稽之谈。所以,这个过程不建议与施暴者面对面进行,因为这既可能再次遭到对方的暴力虐待,同时受害者尚未痊愈的精神状况也容易被影响。而且即使在处于安全的环境后,也不必强迫自己要迅速原谅对方。

而原谅对方并不意味着会减轻施暴者的错误与罪行或让他们逃脱应受的惩罚,更不意味着被家暴是受害者的过错。它只意味着受害者个人不再继续因这件事而生气、怨恨甚至试图报复对方,从施暴者的控制中解放出来,转而优先关注自己的身心康复,继续自己的生活。

原谅这个举动是否完全有益于家暴受害者,还有待研究者进一步的分析与讨论。但它基本的前提是确定的,即它不意味减轻施暴者的罪行或者允许家暴再次发生。从Kim的长微博中,我们也能看出,她对原谅也有着同样严格的界定,拒斥任何一丝可能为家暴辩护的空间。

她首先明确指出,原谅这个举动是受害者个人的行动,朋友、家人、警方、医生等其他人都不能够向受害者建议或者要求,他们应该做的是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提供支持网络。其次,原谅的前提是施暴者的行为已经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与社会的谴责,并且之后依然不会容忍任何暴力行为。最后她也承认,原谅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漫长的心理建设,而最后的目的是为了放下仇恨,远离那些缠绕自己的痛苦情绪。

这种对原谅前提与原谅内涵的清晰阐述,让人能够明确原谅并非一种精神错乱、想要回到家暴环境中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而是家暴受害者自我疗愈的一种选择。“原谅”必须以“家暴零容忍”作为前提,它恰恰不原谅家暴行为,只有在家暴从法律与社会层面都被否定与批判后、只有在施暴者为他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与社会谴责后,受害者才能够通过原谅,放下怨怼与仇恨,摆脱施暴者留下的心理阴影,继续自己的人生旅途。

但是,为什么本应具有积极意义的微博会掀起如此大的争议?正如三位运动者在直播时所流露出的忧虑:尽管现在我们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非常高,但是我们在反对家庭暴力时遇到的阻抗还是很强大。尤其是在推动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这方面,非常缺乏正当正常的手段。这也导致当家暴个案出现时——哪怕是一些性质并不严重的个案——只有调动全网的舆论压力才能够有一点进展。例如不久之前的宇芽家暴事件,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关注,但施暴者沱沱最后也仅仅判了20天拘留。

宇芽自述被家暴经历

因此,当只能特别依赖舆论才能够推动个案的解决时,大家就会特别担心舆论受到损害,这时就产生了对完美受害者的期待焦虑,希望受害者能够与施暴者永远尖锐对立。当Kim流露出对李阳的原谅时,许多人对她发出强烈的指责甚至人身攻击,正是因为他们隐约意识到了中国反家暴运动的脆弱,它的力量依赖的仅仅是舆论对于公权力与施暴者造成的压力,而微博甚至是许多受害人唯一能指望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才能逃离”的问法,或许可以打破“你为什么不逃离”这种对于受害者的常见指责。

逃离有多难?女性不行动正因社会不行动

许多文章已经指出,将家暴归咎于受害者的软弱与不作为是荒谬的,因此转而聚焦于施暴者心理操纵的机制以及法律的漏洞。而如果从更广阔的的视角来观察家庭暴力,我们也可以发现,家庭暴力不仅仅是施暴者或法律漏洞造就的,家暴源于全社会缺乏系统性的支持网络,其施行与维系有赖于全社会对于家暴受害者长期的视而不见。同时,家暴也是性别暴力最残忍的展演,因为它爆发在现代社会中被视为是庇护所的家庭或亲密关系中,遭到来自本应最亲密的伴侣在身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攻击,并且这种痛苦往往由于性别因素变得难以逃离。由此,逃离成为了一件难以想象之事。

尽管中国早在2016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反家暴法》,但这并不意味着系统性的反家暴以及保护受害者的制度已顺利建成。从寻求警察介入、隔离施暴者与受害者、心理咨询或社工介入、收集证据提交法庭到最后离开施暴者,这个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阻止女性寻求外界的帮助。

例如在保护家暴受害者的实践中,庇护所被视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空间,因为它不仅能保证受害者与其孩子的安全,同时也是受害者重返正常生活的一个前哨站。美国国家司法研究院资助的报告《满足幸存者的需求:家庭暴力庇护所的多州研究》中提到,庇护所能够保证家暴受害者及其孩子的安全,为他们提供司法上的协助,让受害者能够成功起诉施暴者并得到人身保护令的保护。同时,庇护所也能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与职业培训,帮助受害者找到工作并为孩子找到学校就读,以此为受害者提供生活与精神上的支持,避免受害者陷入无助,只能回到施暴者身边。

我们的《反家暴法》中的确有提到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的庇护场所,但如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讲师刘永廷所指出的,由于并没有明确界定庇护所的设置标准、申请、脱离庇护的条件、日常管理等细则,它并不能起到设想中的作用。而在实践中,由于《反家暴法》允许地方政府“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有的地方将庇护所设在老人院或民政社会救助站,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的效果也就相当可疑。而目前庇护所的入住率也非常低,有的基本处于空置状态,庇护所通过对受害者的心理、法律与生活提供支持,以助其重返正常生活的功能更是完全被忽视。

除了公权力部门,社会组织是阻止家庭暴力、帮助受害者离开施暴伴侣的另一重要机构。但由于缺乏资源,中国的社会组织同样也无法为家暴受害者提供足够的支持。根据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编著的《2018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报告》,全中国只有73家反家暴社会组织,且大部分在一线与二三线的发达城市运作,只有23.3%的组织能够向边远不发达农村地区提供服务,这一分布状况与中国社会的现实需求相去甚远。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者宋月萍与张婧文在《越少就会越好吗?——婚姻市场性别失衡对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影响》一文中指出,东部地区妇女遭受的各类家庭暴力比例最低,中部其次,西部地区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最严重;而反家暴社会组织的分布则是东南沿海最多,中部次之,西部一片空白。

中国反家暴社会组织分布图  图片来源:《2018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报告

这正是中国反家暴现状的缩影。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并没有构建出一个支持家暴受害者的网络,保证他们在离开施暴者后能够处于安全自主的状态,有机会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如果没有相应的帮助,一个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上长期饱受折磨的受害者,根本无法奢谈逃离施暴者,更不用说,她们还要面对逃离失败后变本加厉的虐待。

界面文化曾在《比“受害者为何不离开”更重要的,是质问施暴者为何有恃无恐》一文中指出,父权制让家暴合理化,并促使男人通过对女性施加暴力,来展现自己的权力与男性气质。而当女性受害者希望逃离时,性别又成为一副更沉重的枷锁,使之寸步难行。许多人可能已经注意到,家暴受害者在起诉施暴者或要求离婚时,“顾全家庭”的性别期待让司法部门和原生家庭倾向于鼓励她们与施暴的伴侣维持现有的关系。

更宏观也更隐蔽的经济因素,同样也是阻止受害女性离开的原因。现任田纳西大学经济学教授Amy Farmer与科罗拉多学院经济学教授Jill Tiefenthaler在《家庭暴力的经济分析》中指出,女性收入越高,受到家庭暴力的可能性越少,越可能离开有暴力行为的丈夫。经济收入是保证受害者能够独立自主生活的前提,但从1990年开始,我国的性别收入差距就开始拉大,在工作时间差不多的情况下,男女收入的比例却来越悬殊,因此男性可以为家庭提供更丰裕的收入。此外根据《慈善公益报》报导,由于大部分单亲妈妈要独自照顾子女和老人,就业形势非常糟糕,受访的单亲妈妈三成以上都处于待业状态。对未来经济收入的预计——尤其是将孩子囊括在考虑范围之内时——离开家庭对于女性而言就成了一个更艰难的选择。

无处不在的性别暴力,与支离破碎的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构筑了囚禁家暴受害者的牢笼。当暴力以最残暴又难以回避的方式出现在在大众面前,人们却喋喋不休地诘问受害者为何不离开或不行动——这只是推卸责任的一种方式。恰恰相反,受家暴女性们的不行动,正是对真正不行动的政府、社会组织与社会文化的绝佳映照:当施暴者能够轻松脱身,当社会不能给予足够支持,谁又有资格要求家暴受害者自由地逃离、(不)原谅或是奔向新生活呢?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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