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浦江县纪委监委微信消息,日前,经中共浦江县委批准,中共浦江县纪委、浦江县监委对浦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浙江嘉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问题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周卫东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无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规定和道德操守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利用手中权力,占有公共财物;通过低价购房、高价售房、减免装修款等方式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贿赂。
周卫东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浦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浦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浦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调查期间,周卫东在忏悔录中剖析,随着职务升迁,放松了要求,思想上严重缺钙,人生观、价值观发生蜕变,私欲膨胀,成了“两面人”。其表示世路无如贪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自己愧对组织、愧对家人、愧对领导和同事,感谢组织的教育、关怀和帮助,愿意接受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