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975万元

中兵红箭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由湖南省长沙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五份,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需向原告赔偿损失975万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17万元,共计992万元。 因本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效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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