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监管函:存在独立性缺失,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法人治理不规范等

大连热电公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于近日分别收到大连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据悉,公司存在独立性缺失,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法人治理不规范,未有效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职能等问题,证监会要求公司限期改正上述行为。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