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刷脸”才能通行?西安一小区车库启用人脸识别引争议

西安一商业小区因近期在车库启用人脸识别门禁,引发了一些业主的担忧。

该小区车库拟启用的人脸识别门禁。摄影:王健

杭州野生动物园因启用人脸识别技术被消费者诉至法院,此案被称做“人脸识别第一案”,由此引发舆论对人脸识别技术滥用及其安全性的讨论。如今在距杭州千里之外的西安,一个商业小区因近期在车库启用人脸识别门禁,也引发了一些业主的担忧。

2019年11月19日,西安“中海—凯旋门”小区管理处在该小区1、2、7号楼负二层电梯间和车库之间的门廊贴出通知称,人脸识别系统经过反复的调试,已经完工,现计划启用该设备。

通知要求,请业主于12月10日前将家庭成员的大头照片发给物业管家处,照片收集完成后将会集中导入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整体测试后开始人脸识别工作。

该小区一位业主告诉界面新闻,上述人脸识别系统装在车库和住宅楼电梯间之间的门廊处,在装这个设备之前,物业方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而是在安装后才通知业主提交照片。

“中海—凯旋门”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1、2、7号楼下面有一部分是商业地库,为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住宅楼,所以才在车库和住宅楼电梯间之间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关于其它诸如安全性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有业主联系物业管家咨询此事,该物业管家表示,这个人脸识别系统已经装好一个多月了,最近才调试好,所以要收集照片,启用后只有刷脸才能通行,“信息都给到我这块,肯定不会泄露到其他地方。”

“我之前见过的人脸识别系统都是需要本人前去录入,还要动一动、眨眼什么的,证明是活体,这个系统太粗糙了吧,直接录照片就行?”该业主对这个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提出疑问:“如果别人拿业主照片扫一下,是不是也能进小区?”

上述业主亦将疑问反映给物业管家,该管家表示,会把业主的意见向领导反馈。

对此,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人脸属于每个人特有的、用于其他人员进行区分的最直接要素,人脸的个体差异决定了人脸的独特性,是最具有个人生物特征的信息,应当属于公民的信息权范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据此,赵良善认为,物业公司搜集人脸信息属于触犯到公民个人信息,如果未经业主同意,则属于非法搜集。而且,就算业主同意搜集,物业公司及软件开发公司也应该设定严格保密措施,保障业主的个人合法权益,避免业主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被泄露或用作非法途径。         

对于“中海—凯旋门”小区出现的这种争议,赵良善建议,如物业尊重业主自主选择权,把刷卡设备也装上,那么业主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喜好选择。这样就可以避免物业侵犯业主的公民信息权的可能,也可以避免争议。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