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宝调查结果出炉,违规担保4.5亿累计被罚70万

监管层对天宝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对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摄图网

记者 | 赵阳戈

历时半年,证监会对ST天宝(002220.SZ)相关调查结果公布。在2019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2019年5月21日,ST天宝(002220.SZ)曾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天宝被立案调查。

根据《告知书》,2016年8月25日,ST天宝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作庆与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泰创展)签署《借款合同》,黄作庆向中泰创展借款2.5亿元。同日,ST天宝与中泰创展签署《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对上述《借款合同》为黄作庆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上述2.5亿元担保,占ST天宝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76%,属于重大担保事项。但ST天宝未及时披露该重大担保事项,也未在2016年及201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将该重大担保事项首次披露。

此外,2016年11月16日,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承运投资)、北京碧天财富有限公司(下称碧天财富)与黄作庆签署《借款及保证合同》,承运投资向碧天财富借款2亿元,黄作庆为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日,碧天财富与ST天宝签署《保证合同》,ST天宝为上述《借款及保证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11月16日,承运投资与碧天财富对上述借款事项签署《借款延期协议》。同日,ST天宝与碧天财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上述2亿元担保,占ST天宝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属于重大担保事项。ST天宝未及时披露该重大担保事项,也未在2016年及2017年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将该重大担保事项首次披露。

据告知,以上事实,有ST天宝工商登记资料、ST天宝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涉案相关合同、举报材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监管层认为,ST天宝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而黄作庆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决策、实施了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隐瞒、不告知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属于应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也因此,监管层对天宝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对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截至目前,ST天宝与中泰创展的借贷纠纷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最终判决,上述违规担保余额为6113.78万元;公司与碧天财富的借贷纠纷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公司对上述债务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立案调查告一段落之后,ST天宝11月25日股价应声而起,直接涨停。

来源:通达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ST天宝董事长黄作庆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大连检方批捕。目前,ST天宝控股股东仍为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作庆。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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